本专业主要致力于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研究,如德育理论、家庭教育理论、教育公平理论等,研究视野开阔、方法多元,为教育理论的建构和教育实践的指导贡献力量;与此同时,致力于重大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问题的研究,包括民办教育分类管理、教师教育转型、地方教育督导立法、处境不利儿童教育权益保障等,为国家和地方教育决策提供咨询,多项成果被国家和重庆市采纳。
本学科现有教授5人,副教授6人,讲师2人,博士10人。
本专业主要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。主要培养适应时代要求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,能够在相关学校、教育科研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、教学及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。主要学科专业课程包括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、教育心理学、教育研究方法、教育测量与评价、教育哲学、专业外语、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、教育管理专题研究、教育思想流派与名著选读、德育专题研究、家庭教育学专题研究、教育社会学专题研究等。
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,考核成绩合格,获得规定的学分,通过学位论文答辩,符合毕业资格,按学校有关规定准予毕业。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授予标准,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,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。